一事不再罚有法律规定吗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民事刑事处罚)

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罚原则在刑法中适用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举止,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举止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该条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违法举止人的同一个违法举止,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个以上的处罚。设计该制度的目的在与防治法律规范设定冲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具体法律中并未对何为“一事”作出清晰的界定,这恰是一线执法中非常令人困惑的难题。

“一事”必须是一个作为的举止,该举止是自然的且不能由举止人主观意图再进行分割的一举止,也就是想象竞合举止,也包括法条竞合情形。

想象竞合的概念原为刑法专用,一般指“举止人只有一个举止,但是触犯了两个罪名,按较重的规定处罚。”在行政处罚中,也存在一些想象竞合的违法举止,即举止人客观上实施了一个自然上的一举止,但同时侵害了两个不同的法益,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基于该一举止可以构成两个不同的违法构成。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举止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一个举止,都触犯了不同法条,都择一处罚,因此,有必要从原理上分清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