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拨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点拨”(to Order)或“凭某人点拨”(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点拨提单,承运人应按托运人的点拨交付货物;后者叫记名点拨提单,承运人按记名的点拨人的点拨交付货物。
点拨提单 ORDER B/L
TO ORDER OF XXX =ORDER OFXXX的意思,这个意思是指凭XXX的点拨,凭XXX的点拨才能使另外的人使用提单来提货(也就是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卖给其他人,使他直接去提货) 这个点拨是用背书来体现的,我们来看看常用的点拨提单各种情况:
提单收货人之记载方式 背书方式
To order of shipper 凭托运人点拨 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点拨 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XX公司 凭xxx公司点拨 xxx公司背书
To order=To the order 凭点拨 托运人背书
至于背书的方式,可以做成空白背书: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
可以做成记名背书:还是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然后打印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 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
另外补充各种写法: TO ORDER OF= TO THE ORDER OF = ORDER OF
TO ORDER= TO THE ORDER= ORDER
此种提单通过点拨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点拨提单。 点拨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则取得交付的货物。尽管记名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它是不可流通的。在我国,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点拨提单和记名提单区别如下:
1.点拨提单是可以转让(提单上载明的货物只有提单上的收货人才能够提货),是流通提单,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是不得流通提单。
2.记名提单:Consignee一栏填写客户公司信息的提单。点拨提单:CONSIGNEE 填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 )
3.记名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点拨提单是物权凭证,通过背书转让货物所有权。
4.记名提单的话,客户如果信誉不好,不付款,卖方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银行一般用提示提单TO ORDER 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