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财富
2.1 财富定义和分类
2.1.1 小企业财富的定义及确认条件
1.财富的定义
财富,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小企业的财富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财富减值准备。根据财富定义,小企业财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财富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产生的
财富应当由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举止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换句话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产生财富,小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财富。例如,小企业有购买原材料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举止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财富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财富。
(2)财富是小企业控制或拥有的资源
财富作为一项资源,应为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小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控制。小企业享有财富的所有权,通常表明小企业能够排他性地从财富中获取经济利益。一般而言,在判断财富是否存在时,所有权是斟酌的首要因素。有些情况下,财富虽然不为小企业所拥有,即小企业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小企业控制了这些财富,同样表明小企业能够从财富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财富的定义。例如,某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财富,尽管小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如果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财富的使用寿命,表明小企业控制了该财富的使用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应当将其作为小企业财富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3)财富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财富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财富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流入小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小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能转化为现金形式,或者是可以减少现金流出的形式。
财富预期会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财富的本质特征。例如,小企业采购的原材料、购置的固定财富等可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制造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对外出售后收回货款,货款即为小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小企业的财富。前期已经确认为财富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确认为小企业的财富。例如,待处理财产损失以及某些待摊费用等,由于不符合财富定义,均不应当确认为财富。
2.财富的确认条件
按照中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上述财富定义的资源,还要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为财富。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
从财富的定义可以看出,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财富的一个本质特征,但现实生活中,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小企业或能够流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肯定性。因此,财富的确认还应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肯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那么就应该将其作为财富予以确认;反之,则不能确认为财富。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可靠地计量”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基于合理的估计
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财富才能予以确认。在实务中,小企业取得的许多财富都是发生了实际成本的,例如,企业购买或者生产的存货,企业购置的厂房或者设备等,对于这些财富,只要实际发生的购买成本或者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视为符合了财富确认的可计量条件。
2.1.2 小企业财富的分类
小企业的财富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财富和非流动财富。
1.流动财富
小企业的流动财富,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财富。
小企业的流动财富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非流动财富
非流动财富是指流动财富以外的财富。如果财富预计不能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持有财富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交易,这些财富都归类为非流动财富。
小企业的非流动财富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财富、生产性生物财富、无形财富和长期待摊费用等。
2.2 财富的计量属性
2.2.1 单一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计量属性是指财富可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特征。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一方面,企业需要针对不同的财富项目应用不同计量属性;另一方面,使用历史成本以外的计量属性大多涉及估计、判断和估值技术的使用。尽管多种计量属性并用能够恰当地反映企业管理层持有财富的真实意图,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但也给会计操作增加了很多难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财富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即采用单一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从经营角度分析,小企业大多经营项目单一,持有财富的类型较少,以固定财富为主,金融财富和无形财富较少,适用于历史成本以外计量属性的情况较少;从会计信息系统角度分析,许多小企业没有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或者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历史成本以外的计量属性对小企业来说有较大的操作难度。因此,单一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能够降低小企业会计信息编报成本,提高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2.2.2 放弃财富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财富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财富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很大不同之处就是小企业在财富后续计量时放弃财富减值准备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选择放弃财富减值准备操作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因素的斟酌。
第一,财富减值对于小企业来说难度较大。财富减值操作要经过减值迹象的判断、可回收金额的估计、财富减值损失的肯定等环节。估计可回收金额时要比较财富的公允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难以对单项财富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还要以该财富所属的财富组为基础肯定财富组的可回收金额。这些对于小企业来说都有很大的操作难度。
第二,小企业基本不具备正确实施财富减值准备操作的能力。小企业会计业务一般相对简单,会计人员也缺少复杂业务的锻炼,而财富减值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
第三,与税法的操作调和一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财富,包括固定财富、生物财富、无形财富、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财富、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财富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财富期间财富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财富的计税基础。”为了简化核算,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的负担,满足汇算清缴的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不计提财富减值准备,这既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尽可能避免由于财富计价不同带来的纳税调整,同时也符合基本准则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规定。